根据纽约州法律,遗嘱是一份书面文件,在您去世后生效。 在其中,您编写:
- 如何分配或不应该分配您的财产和资产(也称为“资产”);
- 谁将在您去世后将您的财产交还(您的“遗嘱执行人”);
- 剩余的账单/税款应如何支付;
- 谁应该照顾您的未成年子女; 要么
- 您的身体或身体的特定部位应该发生什么
订立遗嘱有什么要求
根据纽约州法律,任何年满18岁且“拥有健全的头脑和记忆力”的人都可以立遗嘱。 这被称为“法律行为能力”。具有订立遗嘱的法律行为能力意味着您在订立遗嘱时:
- 您可以通过订立和签署遗嘱并决定如何分割财产来了解自己在做什么。
- 您知道遗嘱中包括的财产种类和价值; 和
- 您了解并了解您与您将金钱或财产提供给他人的关系。
您不必百分百地头脑清醒就可以制定有效的遗嘱。 例如,即使您患有痴呆症,只要您有一定的精神意识,您也可以立遗嘱。 但是,您必须在制定遗嘱时就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不是在以后的某个时候。
比较以下示例,您什么时候有健全的思想和记忆力来制定遗嘱,什么时候没有。 在示例1和2中,您可能有良好的思维和记忆力; 在示例3和示例4中,您可能有健全的头脑和记忆力; 并且,在最后两个中,您可能没有。 每种情况将取决于所涉及的所有事实。
- 您会健忘,有时不记得是哪一年,也不会记得最近的谈话。您可以轻松解决自己的金钱问题。
- 您无法照顾自己的身体需求,但会亲切地谈论您的家人和朋友,以及您想在死后离开每个人的东西。
- 您是一个酒鬼,患有妄想和停电。您在签署遗嘱的前一天喝了很多酒。
- 您在遗嘱中曾说过两次,您想将您的房子留给您的姨妈,而您很久以前才发现她死了。您没有其他错误,在被提醒您的姨妈死了之后,请记住她何时以及如何死亡。
- 您想把钱留给一个您认识很久的人,而这个人已经死了,并且不能被别人说出来,即使您能够毫无问题地立遗嘱。
- 签署遗嘱的律师或见证人会注意到,在签署仪式上,您感到困惑并忘记了遗嘱中的内容。
您的遗嘱还必须满足一些其他要求才能生效。 遗嘱必须为书面形式,并由您(“立遗嘱人”)在遗嘱结尾处签字。 您必须在至少两名目击者面前签名,而这些目击者不会收到您的遗嘱。 在您签署遗嘱时,您必须向证人声明您正在签署遗嘱。 证人将确认您的签名,并应您的要求在遗嘱末尾签署他们的姓名并写上他们的地址。 尽管这很不寻常,但您可以要求其他人在您的遗嘱上签名。 该人将在您在场的情况下签名您的名字,在该人的名字上签名并写上他或她的地址。 该人将不被视为您遗嘱的见证人。